山西省推进碳减排制度和能力建设
 
来源:山西日报        发稿时间:2018-01-17 08:42:53        发稿编辑:影子
  近年来,我省坚持把绿色低碳发展作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深化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的重要内容,着力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基础能力建设,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作为典型的资源型经济省份,山西能源消耗以煤为主,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的85%左右,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且短时间内煤炭在能源结构中的主体地位难以改变,全省温室排放总量增长的压力较大,高碳特征明显。要将低碳发展作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重要途径,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与政府推动的双重作用,低碳引领能源革命,打造全国能源革命排头兵,全面推进产业绿色低碳转型,促进城镇化低碳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消费端转型,深化低碳试点示范,强化科技创新和基础能力保障,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为推进全省绿色低碳发展作出新贡献。

  积极开展碳排放权交易相关工作,

通过市场机制倒逼形成绿色发展模式。重点组织省内符合条件的控排企业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编制我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组织参与交易企业开展碳排放监测、报告、核查和配额分配;加快省、市、县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摸清底数,为应对气候变化政策制定和我省企业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提供数据支撑;探索开展碳普惠制、碳积分交易等碳交易机制创新和试点示范;深化碳排放峰值研究,研究我省碳排放驱动因素贡献程度,预测提出在未来不同发展情景下,我省温室气体特别是二氧化碳排放峰值以及各峰值出现的时间,尽快提出我省碳排放峰值目标和实现路径;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切实提高各方对碳排放权交易的认识水平和参与能力,同时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的要求,培育企业核算报告人员、第三方核查人员、碳交易员等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提供保障。创新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机制,大力推进绿色金融发展。促进应对气候变化国际交流合作。

  深化低碳试点示范,主动探索资源型地区绿色低碳发展模式。推进国家低碳试点城市晋城市开展碳排放达峰路线及减排路径研究,力争在2025年左右实现碳排放率先达峰,在全面总结评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试点工作。推动太原、朔州等15个省级低碳市(县)开展碳排放总量控制和碳排放峰值研究,强化低碳发展顶层设计和基础能力建设,探索产城融合低碳发展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申报国家低碳城市、低碳城(镇)试点。推动国家低碳试点产业园区和省级低碳试点产业园区实施低碳运营管理,开展低碳技术研发应用,创新工业园区低碳发展模式。鼓励条件成熟的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生态功能区、工矿区、城镇等开展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鼓励新建社区、既有社区和农村社区积极申报国家级和省级低碳社区试点,开展低碳社区建设和改造,实施低碳运营管理,普及低碳文化知识,引导培育低碳行为。在我省5A级景区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开展低碳旅游试点建设,推进旅游基础设施低碳化建设。鼓励具有代表性的商场、宾馆、餐饮等商业机构开展低碳商业试点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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