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18年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要点
 
来源:中国气候变化信息网        发稿时间:2018-07-16 07:37:18        发稿编辑:影子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2018年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发展改革委,

省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江西省2018年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和部门职责积极推进落实相关工作。

2018年4月26日

江西省2018年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要点

  一、加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

  在国家统一部署下,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全省180家纳入碳排放交易的水泥、发电和自备电厂企业开展2016年度、2017年度碳排放核查和复查,并抽查100家重点企业;结合国家配额分配方案,出台我省重点排放单位配额分配方案;按照国家要求,科学合理、积极稳妥地对我省纳入碳交易企业开展碳排放配额试分配,确保我省顺利启动并进入全国碳交易市场。加强碳排放相关工作的研究,积极争取省财政资金。加强碳交易能力建设工作,继续开展碳市场能力建设的各层次培训。加强对省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工作的指导。

  二、继续加强对重点企业排放报告的指导

  督促企业完成2017年度温室气体排放的报告的报送工作,召开“重点排放企业培训会”,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完成拟纳入碳交易企在国家“重点控排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直报平台”报告报送工作,完着省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制度。

  三、推进应对气候变化试点示范

  推进我省南昌市等6个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等2个国家低碳工业园、九江市国家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和分宜县等6个省级绿色低碳示范县(市、区)的低碳试点示范工作。

  继续开展低碳社区试点示范和低碳旅游示范区工作。重点开展低碳农业产业园试点和低碳农村社区试点建设。

  创建一批近零碳排放示范区,开展第二批省级绿色低碳试点县(市、区)和第二批低碳旅游示范景区的创建工作。

  四、推进“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实施

  按照部门分工方案,推进《江西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工作方案》逐条落实。

  做好国家对省政府2017年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现场考核迎检工作。开展2017年度设区市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考核工作,指导设区市开展2016年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和碳排放峰值路径研究工作。

  启动重点企业碳排放披露工作,指导企业开展低碳技术应用和低碳产品认证。

  五、深化国际合作

  继续推进中瑞适应气候变化合作项目,完成项目一个课题(江西省鄱阳湖流域气候变化与水稻生产研究)两个试点(南矶国家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武宁县庐山西海水资源保护)任务。

  六、督促应对气候变化相关项目实施

  加强氢氟碳化物重大示范项目存量资金调整后建设项目的跟进和监管。

  开展我省温室气体监测网在抚州、吉安等国家笫三批低碳试点城市布局前期工作。

  研究探讨碳普惠工作。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 2018年4月26日印发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26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