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调整完善《北京市促进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运车 淘汰方案》
 
来源: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发稿时间:2018-11-14 06:33:49        发稿编辑:影子
  为配合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全市域限行政策的实施,北京市进一步加大补贴力度,鼓励高排放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淘汰更新,对2017年9月20日印发的《北京市促进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运车淘汰方案》(京政办发〔2017〕39号)进行了调整完善,主要有以下特点:

  延长补助时间。为加大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力度,

北京市将由高排放老旧货车淘汰补助政策截止时间由2019年9月20日延长到2019年10月31日。车主申请政府补助的截止日期由2019年10月20日调整为2019年12月31日。

  调整退坡时间。补助标准按报废转出时间分为三档,其中第二档补助时间增加半年,于2019年6月30日截止,第三档补助时间延长41天,于2019 年10月31日截止。

  进一步完善补助车辆范围。增加2013年7月1日以后在北京市注册登记的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和中型牵引车,并明确了补助标准档金额。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26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