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场地地下水修复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
 
来源:中国生态修复网        发稿时间:2019-01-22 08:47:40        发稿编辑:影子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环办标征函[2018]71号

 

 

关于征求《污染场地地下水修复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场地开发利用过程中的地下水环境管理,保护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规范污染场地地下水的修复,我部决定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污染场地地下水修复技术导则》。目前,编制单位已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印送你们,请研究提出意见,并于2019年2月20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部,逾期未反馈的请允许按无意见处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可在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检索查阅。

 

  联 系 人: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李明路 熊燕娜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子邮箱:dixiashuichu@mee.gov.cn

  电话:(010)66103212 56500675

  传真:(010)56500656(传真)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污染场地地下水修复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

       3.《污染场地地下水修复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12月21日

 

本标准规定了污染场地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方案制定、工程设计及施工、工程运行及监测、效果评估的基本原则、工作程序、内容和技术要求。标准由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水生态环境司和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主要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理工大学和南方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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