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废铁桶竟是危废?违法填埋致环境污染2人被判赔712万余元
 
来源:环保人联盟        发稿时间:2019-02-22 08:22:33        发稿编辑:影子
  日前,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以下称公益诉讼起诉人)诉被告上海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工公司)、被告钱某某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上海三中院一审判决,被告化工公司和钱某某赔偿因非法填埋含有化工残渣的工业废铁桶所产生的实际损失费用和生态环境修复费,共计712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3月,

被告化工公司与被告钱某某共同对堆放于该化工公司经营场地内的装有含有煤焦油等化工残渣的废铁桶实施违法就地填埋。2016年3月18日,环境保护部门接到举报,对该化工公司场地实施开挖勘察,经鉴别属于危险废物。遂安排专业人员对现场填埋区域开展应急清理,挖掘清运出填埋危险废物及受污染土壤122.44吨。经评估鉴定,化工公司和钱某某违法填埋废铁桶及污染物的行为导致场地土壤、地下水等环境介质中特征污染因子酚类、苯系物、多环芳烃、石油烃等超出了基线水平,非法填埋区域及周边区域生态(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下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环境污染造成的实际损失费用共计3,047,355元,其中包含应急监测费29,400元、环境调查费用1,657,317元、现场开挖、运输处置费1,163,438元以及修复可行性评估费197,200元;相关修复费用共计4,079,720元,其中包含对污染场地修复前期进行污染工程控制施工费929,720元、土壤修复费1,720,000元、地下水修复费1,430,000元。

  另查明,化工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陈某某以及本案被告钱某某的相关违法行为,已经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判决确认构成污染环境罪,并作出相应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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