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交易市场管理方法将出台
 
来源:国际能源网        发稿时间:2019-04-19 09:34:31        发稿编辑:影子
  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消息,对《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开始征求意见。此次颁布的《征求意见稿》针对碳交易主体、交易规则、交易方式、责任划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征求意见稿》明确:“重点排放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

不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对本单位温室 气体排放情况进行监测,不按时提交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报告,或者提交虚假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报告的, 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逾期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并委托核查机构核查,根据核查情况核定其温室气体排放量及相关数据。

  在重点排放企业清缴方面的认定,《征求意见稿》规定:重点排放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向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与其上年 度核定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相等的配额,以完成其配额清缴义 务。结余配额可以出售,也可以结转使用,不足部分应当在当年12月31日前通过购买等方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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