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选择去向
以旧换新
博客
资源回收
忘记密码?
了解环保
资源回收
低碳博客
合作伙伴
低碳作品
低碳办公联盟
大学生环保联盟
碳补偿产品提供
再生资源交易
首页
了解环保
文章
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
来源:人民日报 发稿时间:2019-05-18 10:18:10 发稿编辑:影子
记者从生态环境部日前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获悉:11个城市被作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分别为广东省深圳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安徽省铜陵市、山东省威海市、重庆市(主城区)、浙江省绍兴市、海南省三亚市、河南省许昌市、江苏省徐州市、辽宁省盘锦市、青海省西宁市。
此外,
为更好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生态环境部将河北雄安新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新天津生态城、福建省光泽县、江西省瑞金市作为特例,参照“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一并推动。
网站地图
|
诚聘英才
|
帮助中心
|
免责声明
|
关于我们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2625号